紧急通知:关于开展2014年省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有关要求,按学校的工作安排,请各项目负责人完成下列工作:

    1、按照201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项目明细表(附件1)所列项目按要求分项目填写附表2-22-4有关资料。请各负责人填报时切勿自行对自查表格电子版进行修改。

    2、撰写自查报告。各负责人要以每个专项资金项目为单位,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如实、完整上报个人自查和整改情况。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部分:一是介绍该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二是说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三是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巩固自查成效;四是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3、报送时间。

各负责人应于 2014 7 10 下班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自查报表等电子版报科研处邮箱:kyc515@126.com

4、联系人:刘黎明;  联系电话:2716440

  • 附件【附表2-2.xls
  • 已下载
  • 附件【附件1.xls
  • 已下载
  • 附件【附表2-4.xls
  • 已下载

©版权所有:肇庆学院科学技术部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肇庆大道55号

电话:0758-2716233 邮编:526061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