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有关要求,按学校的工作安排,请各项目负责人完成下列工作:
1、按照2014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项目明细表(附件1)所列项目按要求分项目填写附表2-2、2-4有关资料。请各负责人填报时切勿自行对自查表格电子版进行修改。
2、撰写自查报告。各负责人要以每个专项资金项目为单位,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如实、完整上报个人自查和整改情况。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部分:一是介绍该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二是说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三是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巩固自查成效;四是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3、报送时间。
各负责人应于
4、联系人:刘黎明; 联系电话:2716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