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肇庆市科技局《肇庆市科技项目和科技资金监督管理实施意见》(肇科〔2011〕7号)精神及《关于开展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中期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2012年立项的市科技计划项目
二、项目检查程序及时间要求
各项目承担人根据项目合同书所设定的目标要求,就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资金投入情况、人员情况、本年度取得的直接效益、项目进展简况及问题建议,在2014年3月28日前登陆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zqstms.gdsti.net/stms/main.jsp),从“执行管理”—>“提交执行情况”处进入,在线填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并提交;同时根据附件的提纲和表格,撰写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并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
联系人:杨赛;联系电话:2716440
科技处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