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按照肇庆市科技局及肇庆学院项目结项管理有关文件
要求,决定对合同到期或即将到期的课题进行结项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肇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材料要求(非自筹项目)
各项目负责人需首先登陆肇庆市科技局系统http://zqstms.gdsti.net/stms/main.jsp 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并在线填写表格,待科研管理人员在系统上审核同意后,提交以下材料各一式三份,包括:
(1)延期结项申请书(附件1,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2)验收申请书(附件2)
(3)肇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3,或系统打印)
(4)肇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系统打印)
(5)项目立项书
(6)合同书(系统打印)
(7)阶段性进展报告(附件4,要求每年度要有一份,从项目开始年度至提出结题年度)
(8)最终成果(复印件)
(9)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附件5)
(10)财务验收经费决算表(附件6,需加盖财务部门公章)
二、肇庆市科技创新指导类专题项目结项材料要求(自筹项目)
各负责人无需登陆系统在线申请,申请结题时直接准备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包括:
(1)延期结项申请书(附件1,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如按时结题,不需填写)
(2)验收申请书(附件2)
(3)肇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3)
(4)肇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5)项目立项书
(6)阶段性进展报告(附件4,要求每年度要有一份,从项目开始年度至提出结题年度)
(7)最终成果(复印件)
(8)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附件5)
三、材料受理时间
各课题负责人需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将纸质结项材料交至行政楼519室,如不能按时结项,将严重影响我校往后再次申报肇庆市科技计划项目及本人所有项目的申报,请各负责人认真完成结项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张思然,联系电话:0758-2716440。
科技处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