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按照肇庆学院课题结项管理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对2014年前(包括2014年)立项的校级课题进行结项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要求
各负责人申请结题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各一式二份,包括:肇庆学院科研项目结题总结(附件一)、课题申请书、合同书、最终成果(复印件)。
二、材料受理时间
各课题负责人需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前 将纸质结项材料交至行政楼519室,如不能按时结项,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延期结项申请,申请书中须注明延期结项的原因、课题进展情况以及延期结项时间等(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注:2014年立项的课题可提交一次延期申请,2014年以前立项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社科处,联系电话:0758-2716440。
科技处、社科处
2016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