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决定对现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结项工作,请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好结项材料,按时提交。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结项范围:2015年到期的所有项目。
2.结项要求:请各负责人填写《肇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一)1份、成果简介3份、最终成果3份。
3.材料提交时间:请于
联系人:刘黎明,2716440
社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