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与年度综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做好省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根据省基金办要求我校定于2013年10月9日起开展省基金项目结题与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
    1.结题项目范围:2011年立项资助的博士科研启动与自由申请项目,2010年立项资助的重点项目,2012年申请延期结题项目。
    2.网上提交结题书时间:2013年10月9日至10月25日
    3.结题材料及报送时间:结题材料一式三份,包括:结题报告(附专家组意见原件)、合同书(复印件)、发表论文专著(论文需有省基金资助标识)、专利证书及其他结题证明材料于10月25日前报送科研处515室。
    4. 延期结题:没有通过结题验收和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在网上填写延期结题申请书并提交至依托单位,并在省基金办审核通过后各项目依托单位审核后将延期结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科研处515室。延期结题申请与结题工作同时进行,时间节点相同。
    5.本次省基金项目结题工作按省基金办要求由我校自行组织。重点项目采取会议结题验收,结题验收专家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与验收项目负责人同一单位的验收专家不超过1名;(2)各专家所在单位不同(二级单位之间视为同一单位,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与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视为同一单位);(3)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4)其中面上项目验收专家为3名,重点项目为5名。
    二、项目年度报告提交
    本年度我校所有在研(2013年立项除外)、结题及跟踪项目(2011、2012年结题项目,博士启动项目除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请于10月31日前网上提交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联系人:杨赛     联系电话:2716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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