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上提交和审核在研项目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单位及个人
   为加强过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促进成果转化,全国教科规划办启动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上提交和审核所有在研项目相关材料的工作。

   一、在研项目负责人的工作要点
   (一)2019-2020年在研项目负责人
   1.注册账号。在研项目负责人需在平台上注册账号,由科技部审核,审核通过后,账号即可登录使用。
   2.匹配账号。系统上已有在研项目的部分信息。系统将根据项目负责人注册的身份证号自动匹配在研项目信息。请登录账号后在“项目管理”栏目查看,若“立项项目列表”中有您的项目,表示账号匹配成功。若“立项项目列表”为空,请联系科技部,更新项目所对应的负责人身份证号。

3.补录材料。在平台的相关栏目上传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预算证明附件、预期研究成果等,以上材料均需为加盖科技部公章的PDF版,2024年1月12日之前完成补录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二)2019年后所有在研项目负责人
   1.及时上传阶段性成果。在平台的“添加阶段性成果”栏目,按照提示要求上传符合规范要求的成果。2024年1月12日前必须把之前所有年度产生的阶段性成果补录上传完毕2021年及之后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平台。
   2.成果要求。
   (1)与研究主题无关、无标识、多标识的成果不得提交。
   (2)上传的获奖成果需为省部级以上、与项目密切相关。若要申请免鉴,项目负责人需为获奖成果的第一作者。
   3.截止时间。本次补录材料后,项目负责人须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咨询报告及其证明材料)的上传。本年度未及时上传的,系统自动关闭无法上传,结题系统中将不能呈现该成果。

 

科技部

                  2023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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