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6年度广东省教育厅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创新强校工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7〕22号)文件要求,为规范我校省级重点平台和科研项目管理,扎实做好项目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工作,确保各项科研任务有序推进、落地见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1.2023年立项的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历年立项的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符合结项条件尚未结项的项目。

3.无法如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广东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5),在材料报送期限内提交至科学技术部(一式一份)。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各二级单位须对本单位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形式审查,审查完毕后填写《2026年度肇庆学院教育厅项目结项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

2.项目负责人须如实填写《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2)、《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书》(附件3)及《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4);附件2-4电子材料报送时无需盖章。

3.请按以下顺序将所有材料整理为一个PDF文件:封面(需明确注明项目名称、立项编号、成果名称及成果形式)、目录、《结项审批表》《项目申请书》《开题报告书》(社科类项目须提供,自然科学类项目无需提供)、《中期检查报告书》、相关结题成果。

二、项目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对象为2024年立项的广东省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及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广东高校省级重点平台和重大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4),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能够反映项目进展情况。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结题材料、中期检查材料、项目变更材料均只需提供电子版本。电子材料命名规范: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结题验收/中期检查/延期变更);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须按照《2026年度肇庆学院教育厅项目结项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1)的顺序,将所有材料整理排序后压缩打包。

2.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2026年4月15日17:00前,统一收集电子版材料(含附件1电子版、盖章扫描版,以及结题材料、中期检查材料、项目变更材料打包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zqxykjcjhk@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二级单位+2026创新强校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不接受个人单独提交的邮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谢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758-2716440


科学技术部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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