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学校启动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组建省工程研究中心除应具备《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工程研究中心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研究领域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见附件6)明确的范围,并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低空经济、海洋科技、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领域。
(二)编制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明确可行的发展思路、建设目标、产业技术研发及工程化主要任务;管理和运行机制规范;要有必要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建筑工程或新购置设备),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应在相关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研发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
(四)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
(五)研发场地应相对独立且不少于2000平方米。
(六)主持(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主持(参与)过行业标准制定。
(七)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八)符合国家及省其他相关规定。
二、申报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不超过1项。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应明确精准,避免宽泛笼统。申报材料须胶装成册,编制目录、页码,相关数据必须提供佐证材料。
(二)请于2025年11月25日下午5点前将申请报告(见附件2管理办法中的编制提纲)、申报数据表(附件3)、申报汇总表(附件4)、承诺书(附件5)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上述纸质版材料全部一式两份)报送至行政楼516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kjbzhk@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2752819。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动态评估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3.申报数据表
4.申报汇总表
5.承诺书
6.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科学技术部
2025年11月20日

